集团管控的核心含义是指大型集团公司总部或者高层,对下属企业和部门采用的管理控制方式,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适应集团型、多元化企业的管理需求,以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,即集团持续价值最大化。
集团管控涉及的内容既广泛又全面,包括公司治理、集团战略、组织架构、管控模式、人力资源、财务、研发、供应链、营销等各个方面。其中,管控模式的选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。集团管控模式是处理企业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关系的一种模式。管控模式的设计,主要是为了明确集团管控的原则和模式、明确集团管控的程度、并进行权限划分,解决权力分配和灵活性的问题。
根据集权程度,集团管控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,即:运营管控型、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。
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:
1.运营管控型
通过集团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管理。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,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。总部保留的核心职能包括财务控制/战略、营销/销售、新业务开发、人力资源等。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,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、任免。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,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。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,总部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,规模会很庞大。
2.战略管控型
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、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,各下属企业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,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。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,批准其预算,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。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,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,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、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。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、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、高级主管的培育、品牌管理、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。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“上有头脑,下也有头脑”。
3.财务管控型
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、集团的财务规划、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,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、兼并工作。集团公司每年会给下属企业定各自的财务目标,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。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,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。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“有头脑,没有手脚”。
管控模式由于影响的因素很多,各企业所处的行业竞争环境和自身条件又各不相同,因此,并不存在一个“标准”或“万能”的模式,也没有“最佳”的模式,只有“最适合自己”的模式,而且它们还必将随着外界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。